這是我上路德神學讀的第一篇路德著作。記下不成熟的心得。
讀馬丁路德《海德堡論綱》手記
路德在前言中說,他在這裡提出的是「吊詭式的神學命題」,並認為它是從保羅及奧古斯丁的著作中演繹出來的。(p.97)
路德的論證是基於基督宗教信仰為前提的。它能夠普遍適用於其他宗教傳統下的人嗎?如果不能,那麼就不必說了(因此,首先排除考慮這個可能性。);如果能夠,那麼它的可能性何在?
(一)關於信心與義行
路德的論題是:人能不能依據自己的善心、善行,引導自己走上義路?他的答案是:全然不可能。而且,人唯有清楚地認識到這一點,才有可能因此而尋求基督的恩典,並因著基督的恩典而成為義人。他的結論是:「人非因多行善而有義,然而那不行善,只深深相信基督的人,便成為義。」(25條,p.99)
從命題的陳述來看,這確是一個吊詭的命題。
然而,從聖經的傳統來看,這樣的命題並不是路德所創,他只是揭示了聖經中已經說過的話語。如羅馬書:「如經上所記『義人必因信得生。』」(1:17)
而在其他的宗教傳統中,也可以看到類似的「以信心超越一切善行」的信仰。如《薄伽梵歌》說:「形式並非必要的,只要時時生虔誠心,就能與祂緊密連結,就是最高級的瑜伽士。」(6:47)日本淨土真宗的創始者親鸞的《歎異抄》說:「念佛者,無礙之一道也。信心之行者,天地神祇亦敬伏,魔界外道亦不能障礙,罪惡業報亦不能感,諸善亦不及故。」(第七條)
(二)關於意志自由
路德在《海德堡論綱》中,也討論到自由意志的問題。他說:「自墮落以後,自由意志便徒負虛名,何時它發揮其作用產生行為,何時便會犯下致死的罪。」(11條)這樣的論斷,當然是以奧古斯丁所確立的「原罪觀」息息相關的。奧古斯丁的原罪觀,主要的核心在於認為作為受造者的人,驕傲地妄想以自己取代神,這就是罪的根本原因。因此,自由意志當然只要發揮作用,就會犯下致死的罪,即不敬畏上帝。
但是原罪觀的困難在於,它很難說明為什麼在罪中的人,卻會盼望救恩呢?或用奧古斯丁的話說,為什麼「只有安息在上帝的懷中,我的心才能得到平安」呢?無論是對於律法,或是對於上帝的恩典,人都有著先驗的嚮往。這樣的嚮往,路德可能不稱之為「自由意志」,但是受過路德神學訓練的德國啟蒙時期哲學家康德,卻把這稱為「自由意志」。
路德的「自由意志」是墮落後的人,以自為高的心態。康德的「自由意志」是墮落後的人,仍然掩不住的對於上帝的義的嚮往。兩個名詞雖然一樣,但他們所說明的對象可能並不一樣。
(三)關於十架神學
《海德堡論綱》依據哥林多前書第一章21-25節,提出了「十架神學」和「榮耀神學」的差別。看得出來,這是路德對於中世紀許多神學家的根本質疑。他說:「除非人能在十字架的謙卑和羞辱中去認識上帝,否則無人能在上帝的榮耀和權威中認識祂。」(p.112) 路德的這個宣告,無異是神學發展的一個重大轉向的宣告。對於這一點,應該可以在往後的學習中,好好的認識。

我們找尋上帝的榮耀,上帝讓我們看到的卻是他的背影
老師用詩,說了路德想說的。
在True Faith in the True God的p.49下方,作者提到路德在Small Catechism中對於First Article of the Apostle's Creed的解釋,肯定理性乃是上帝創造之工。我自己在這部分則是補上另一部分,就是同樣在Small Catechism中,路德對Third Article of the Creed中的解釋則是:「我信我不能憑自己的理性相信,乃是聖靈藉著福音恩召我,...」。換言之,路德對於罪人如何能歸信上帝,他強調是出於上帝(特別是聖靈)的工作。 當然在路德早期的神學中,這部分的論述並不明顯,但是到了中期開始,這部分則是越來越見明顯。
謝謝老師的說明。 日本淨土真宗的親鸞,也有一個類似的說法。他在晚年提出,說人(罪惡的凡夫)是不可能念佛的,是佛的不可思議之力,讓人念佛的。 很不好意思,我一直試著用已知的佛教知識,來理解基督宗教的信息。基督宗教討論問題的方式,也就是透過詮釋聖經來立論,對於非信徒來說,很不習慣。
金柯兄,千萬別覺得不好意思,因為學習經常是經由既有的基礎來類比。 其實藉由這些交談,也讓我有不少學習,至少是對佛教有更多一些的認識。
這學期在學校修的一門課是宗教比較研究,我的學習經驗讓我清礎的看見,人在認識的過程中,比較確是一個難以避免的途徑。我相信透過一段時間的學習,我對於基督宗教能有更好的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