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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病三帖

最近半年多,分別在學習中讀到三段與精神病有關的論述。這三段文字,剛剛讀到的時候,都引起了我的注意,後來覺得這三段文字之間有某種呼應,揭露了一些引我深思的現象,因此在這裡把它記錄下來。

第一段是:佛洛伊德在《日常生活的精神病理學》一書,廣泛的考察了「正常人」在日常生活的種種錯失行為、偶發行為、症狀性行為之後,在該書的最後一段,把這些行為與神經症作類比,他說:「假如對二者仔細地比較,立即就會想起兩點:第一、正常人與非正常人間的界線模糊;第二、我們或多或少都有神經質。…在完全健康與完全病態這二者間,有些人只有少數症狀,有些人不常發作,有些則症狀極輕。換言之,就是在次數、時間和強度上,他們的『瘋狂』被限定於一定的範圍內。可是,對那些較頻繁發作的人,我們從不將之歸為中間的類型,因為通常在錯失行為與症狀性行為中,他們的病態行為才表現出來,而且是在較不重要的精神活動中。在任何一個重要的精神活動中,它們仍然保持正常的狀態。假如症狀的出現恰恰與此相反──也就是,假如它們在最重要的個人與社會活動中出現,干擾了求食、求偶的關係,破壞了工作能力,降低了與人相處的能力──那麼,它就是嚴重的神經症的症狀表現了。

第二段是:佛洛姆在《禪與精神分析》中說:「精神病學所關心的雖是某些人何以會瘋狂,真正的問題則是何以大部份人沒有瘋狂。想到人在世界上的處境,他的隔離、孤寂、無能,以及他對這些事情的認知,我們會覺得這些負擔超出了他的荷載能力,因此他很可能『被壓碎』。大部份人之避開這個結果,是用補償方法,例如使人疲憊的僵規化生活,同群體一致對權力、特權和金錢的追求,對偶像的依賴──這些是同他人在宗教儀式中所共享的──自我犧牲式的被虐生活,以及自我迷戀式的自我膨脹──總之,是由變成殘廢而逃避了瘋狂。所有這些補償作用,都可以在某些程度上使人不致瘋狂,但可以真正克服潛在瘋狂之基本方法,卻是對於世界作充份、建設性的回應,而這個回應的最高形式乃是開悟。

第三段是佛使比丘在《菩提樹的心木》中說的:「根據佛教經論的說法,疾病有身體的疾病和心理的疾病二種。在佛陀的時代,『心理疾病』指的是見解或欲望的疾病;今天則是指一般的心理疾病,與身病混合在一起。為了避免混淆,我想另創『精神的疾病』這第三個名詞。讓我們把身體的疾病與心理的疾病都認為是身體上的疾病,而『精神的疾病』認為就是佛陀時代『心理疾病』的同義詞。…『精神的疾病』起自無明或妄想。由無明或妄想所構成的心,會產生『精神的疾病』,對事物認識錯誤;認識錯誤就會造成思考錯誤、言語錯誤和行為錯誤。而在錯誤的思考、錯誤的言語和錯誤的行為中,就存在著疾病。你不難發現,每一個人都有『精神的疾病』,絕無例外。…什麼是『精神的疾病』呢?它的細菌寄生在『我們』和『我們所有』、『我』和『我所有』的感覺上,而且片刻不離此心。心中的細菌首先發展成『我』和『我所有』的感覺,然後在自我中心的作用下,變為貪、瞋、癡,替自己和別人帶來煩惱。這些都是精神疾病的病徵。

這三段文字,雖然它們對於精神疾病的定義或有不同,但是都肯定精神疾病的普遍存在。佛洛伊德從醫療的角度來看,指出一般人的精神病態,只要不妨礙他∕她維持正常生活的進行,就不會是迫切需要精神醫生協助的狀態,他∕她仍然可以過著「正常的生活」。

佛洛姆則從更深刻的角度,指出人在精神病態上顯示著人普遍存在的痛苦。所謂無需精神醫生協助的「正常人」,他們逃避瘋狂的策略是使自己的心「殘廢」。然則,除了逃避之外,人也可以作出建設性的回應。在佛洛姆的設想中,覺悟屬於這種建設性回應的一種,甚至認為是其最高形式。

而佛使比丘則依佛陀的教導,指出人類精神疾病的根源,在於「我」與「我所」的執取。

 

前一段時間,和一位長期被精神妄想症所困擾,且正在進行治療中的朋友聚會。在談話中,可以很明顯的感受到,苦惱著她的問題並不存在,但卻被她認為是真的,為此苦惱不已,甚至有時必須被強制送到療養機構。最近又聽說一位頗有社會聲望權位的朋友,基於某些理由,自覺或不自覺的扭曲事實,來怨怪他人。再想到自己也總是難免懷抱著成見,生起或喜愛或憎惡的情緒,苦惱著自己的心。這些反省和經驗,都讓我有機會去思考上述三段文字的思路,也就是說:人是活在不自知的錯覺中,而錯覺讓我們痛苦、讓我們有一連串的過錯與失誤。無論是精神病患者,還是所謂的「正常人」,大抵如此。

因此,對於精神病患者,我們應該幫助他們,學會把自己的妄想控制在不干擾日常生活即可;對於一般人的過失,我們也應該如此加以體諒,在力所能及的範圍內互勉。只有極少數人才會志求解脫,遠離顛倒夢想,究竟止息一切苦惱。但也只有這樣的人,值得人們的尊敬與學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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