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給「修復式正義聯線」陳文珊老師的稿子。

著名的人類學家葛慈(C. J. Greetz)有一個廣為人知的概念,認為:文化是由人自己織出並居於其中的「意義之網」;因此,對於文化的分析是一種探求意義的解釋科學。佛教認為,不僅是人類,對於所有的眾生來說,都是「織出意義之網並居於其中」。除此之外,佛教並不像人類學家那樣,把重心放在文化意義的分析,而在於對眾生「造作自己的意義之網」的實踐分析。

《十善業道經》是一部非常簡要的佛教常用經典。這部經首先提出的命題是:「一切眾生心想異故,造業亦異,由是故有諸趣輪轉。」這句話轉譯成現代的用語可以是:「一切眾生,因為他們織出的意義之網不同,使得他們的行為也有所不同,這就是使他們再轉生為各種不同型態眾生的原因。」編織「意義」,影響到「行為」,決定未來的「生命型態」,這三者是因果相關的程序。

這樣的觀點,用通俗能解的方式來說,就是:人(眾生)形成自己的觀念,又依自己的觀念而行為,行為與環境互動又形塑下一階段的生命型態。

對於「意義之網」的真實性,我最近讀到一個非常有趣的講法是:「意義感的背後必須有一個集體性的基礎。而為了使這一套意義感更為逼真,人們必須『自我欺瞞』,而刻意避免去注意到:某種對於世界的理解方式,只是被某些人創造出來的一套特定解釋而已。」也就是說,「織出意義之網並居於其中」就意味著意義的虛妄性,也就是並非必然如此。只是人文學者認為,可以不去面對它的虛妄性,自我欺瞞是必要的。

相對的,佛教的態度與此略有不同。佛教同樣認為:由於眾生輪迴(成為各式各樣的生命型態)的始點是「編織意義」,並由此透視「意義」沒有必然性,而有虛妄性。但是佛教採取的策略,並不是消極地合理化「自我欺瞞」,而是認為:正因為它的虛妄性,所以可以讓人有所選擇,可以創造最理想的狀態。由此,我們看到該經接著說:「汝見此會及大海中,形色種類各別否耶?如是一切,靡不由心造善不善身業、語業、意業所致。而心無色,不可見取,但是虛妄諸法集起,畢竟無主、無我我所。」這是認定編織意義的虛妄性。而佛教的積極能動性是這樣表述的:「雖各隨業所現不同,而實於中無有作者,故一切法皆不可思議,自性如幻。智者知已,應修善業,以是所生蘊處界等,悉皆端正,見者無厭。」在這當中,最主要的差別在於了知:「編織意義」儘管是虛妄的,但卻是有作用的;因此,不能只是「自我欺瞞」而已,而是應該讓它產生最佳作用。而在行為的因果程序中,善與福、惡與罪是有關聯作用的。因此智者選擇善,來創造下一階段新的生命狀態。

借用美國心理分析學家佛洛姆禪與心理分析的話,人可以透過實踐發展成不同類型的生命型態:「無論在什麼樣的文化中,人都具有一切潛能:他是原始人,是食肉動物,是食同類之肉的動物,是偶像崇拜者;同時他又具有理性的能力、愛的能力和正義的能力。」佛教一方面透視了社會文化的「意義之網」的虛妄性,另一方面,又從自己的抉擇出發,重構「意義之網」,並居於其中。

這樣的態度,如果應用到「修復式正義」的脈絡中,可以表述為:對於犯罪者沒有絕對的否定,而自己卻棄絕施行傷害他人的行為,並願意透過這樣的行為,來重新建構自己新的生命型態與新的社會型態。

值得注意的是,在佛教的傳統中,所謂「善法」經常是以負面表列的方式來呈現。如在本經的定義中,所謂善法:「此法即是十善業道。何等為十?謂能永離殺生、偷盜、邪行、妄語、兩舌、惡口、綺語、貪欲、瞋恚、邪見。」換言之,棄絕惡行(對他人的傷害),就是善。善行能夠怎樣建構新的生命型態呢?以本經所說的「離殺生」來看:「若離殺生,即得成就十離惱法。何等為十?一、於諸眾生普施無畏。二、常於眾生起大慈心。三、永斷一切瞋恚習氣。四、身常無病。五、壽命長遠。六、恒為非人之所守護。七、常無惡夢,寢快樂。八、滅除怨結,眾怨自解。九、無惡道怖。十、命終生天。若能迴向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者,後成佛時,得佛隨心自在壽命。」這裡描述的,無疑是一個身心安樂、幸福而莊嚴的生命狀態。

從佛教的這一義理來看,國家或社會提倡「修復式正義」,也就是不以報復回應犯罪,而以修復關係重建社會,也可以經由對社會作類比式的分析而推出這樣的實踐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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