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大學犯罪學研究所許春金教授在一場以「修復式正義」為題的演講中介紹:「由晚興起的生命史犯罪學中可以發現,許多犯罪人大概犯了一次就不再犯了,有一些人犯了兩次、三次就不再犯了,有的人卻是一直在犯罪,但是到了五十幾歲以後就不再犯了,在犯罪的時候都是年輕的時候,可是到了年紀慢慢長了以後也會覺得犯罪不是好的。所以,人是會改變的,犯罪的人也會想走向好的道路。」許教授認為,這是修復式正義的理論基礎之一,因此,他接著說:「我們也會改變,我們也在這個社會裡面找機會改善自己的機運,犯罪人也會這個樣子做。那麼,我們就要兩個來互相合作,讓犯罪人及被害人共同來創造利益及美好的前景。

許教授在此提到的生命史犯罪學的概念雖然相當簡要,但是卻與很多人的人生經驗相契合。尤其是,如果不以「經過法庭的宣判」作為嚴格的「犯罪」,而以更為寬泛的定義來看,前述命題可能有更為嚴肅的意義,也就是說,對於「罪的自覺」以及「脫離罪的狀態」的動力,是人性之中非常可貴的部份。因此對於所有的人,也就是無論「經法庭定罪的」與「沒有經法庭定罪的」人來說,犯罪都仍然有正面的價值,那就是它使人認識罪,從而產生脫離罪的動力。

正是在這個意義上,幾乎所有的宗教與文化傳統都重視「浪子回頭」的意義。以佛教來說,佛教歷史上有幾個偉大的回頭者,如阿育王與龍樹菩薩。阿育王繼位的初期,因為自己的容貌醜陋而經常在覺得尊嚴受損時憤怒殺人,甚至仿照地獄的傳說,建造了專施酷刑的「地獄城」來逞威;用武力征服外國時,也殺戮很多。直到後來被佛教僧人感化之後,不但毀壞「地獄城」,改採寬容教化為主的司法政策,也對鄰國派遣佛教傳教士,傳播佛教寬容與和平的教義,這使阿育王成為佛教得以廣傳的歷史關鍵人物。龍樹菩薩則是在年輕時學習隱身術,與友人潛入王宮侵犯婦女,後來在重施故技時,同行的朋友都被殺,只有龍樹僥倖得免。他從此悔悟出家學佛,終於成為大乘佛教最偉大的思想開創者與傳揚者。從這兩位偉大的回頭者的生命敘事來看,他們早年的悔罪,可以視為後來積極向善的動因。

由於重視浪子回頭經驗的意義,因此「懺悔」向來就是佛教重要的法門之一。《華嚴經》歸納菩薩成佛的十大願行,其中第四就是「懺悔業障」。該經的「懺悔偈」:「我昔所造諸惡業,皆由無始貪瞋痴,從身語意之所生,一切我今皆懺悔」已是現今佛教最通行的偈頌之一。該經說:「我此懺悔無有窮盡,念念相續無有間斷,身語意業無有疲厭」,換言之,是一種無窮盡的懺悔。有些人在作比較宗教時認為,佛教並不強調眾生的罪性。筆者以為並不如此,因為如果不承認自己的罪,怎樣可能發出無窮盡的懺悔心呢?

佛教在提倡懺悔心的同時,也強調「諸佛不捨眾生」,包括不捨棄對於極惡眾生的救度。如《觀無量壽經》在敘述往生西方極樂淨土有九品人,其中「下品」的三種人,都是惡人臨終懺悔念佛而蒙佛來迎的。「佛性論」是佛教哲學的特有課題,其中各方熱烈討論了「不信者」或「斷善根者」即所謂「一闡提人」是不是也有佛性,將來能夠成佛的問題。而「一闡提也有佛性」應該是這一討論最後的定論!

對人懷抱著善意,給人希望,乃至於永遠不失望,或者如聖經所說的:「寬恕七十個七次」,這是與犯罪者、得罪社會的人共創修復式正義的基礎。許多宗教都這樣看,而佛教也這樣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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