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菩薩善戒經》3提到「清淨說法」的原則:

清淨說者,人在高處,己身處下,不應說法,除為病患。

心不信者,不應為說。

不厭生死者,不應為說。

人在己前,不應為說。

人覆頭者,不應為說。

求過失者,不應為說。

其餘皆如波羅提木叉修多羅中說。

何以故?諸佛菩薩恭敬法故。

若說法者,尊重於法;聽法之人,亦生宗敬。至心聽受,不生輕慢,是名清淨說(大正30978b-c)

愈是把佛法當真的人,愈不會輕慢佛法。

先師李老師曾教誨:一個信佛的人,平常可能和人嘻嘻哈哈,但是只要講到佛法,他馬上就會把臉拉下來(台語,指的是嚴肅起來)。

我受這樣的教誨,不喜歡和網路上的隱名人士談論佛教,甚至避之唯恐不及。

最近蕭平實門下的隱名者,因我寫重讀〈現代禪對正覺同修會蕭平實老師的基本看法〉一文,而這裡的迴響中,不斷試圖挑激我,要我回答一些問題。我一方面基於該文的判定,認為他們並沒有與人進行對話的能力與誠意,本來就無意回答他們的問題,另一方面也真的有感於菩薩善戒經的這段經文,而不會與非我同朋之人論道。

因此,請關心的朋友放心,我只會對我敬重的人談論佛法。不與之談論,表達的其實是一種不屑。如此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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