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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接到通知,邀請參加華梵大學哲學系主辦,明年三月舉行的關於跨文化視野的死刑研討會。我回電給主辦單位的龔維正教授,欣然接受邀請。龔教授告知,惠敏法師及廢死聯盟林欣怡執行長都推薦我。謹此誌謝。以下是研討會的說明:

第十四屆儒佛會通暨文化哲學學術研討會說明
一、緣起
「儒佛會通研討會」是華梵大學哲學系自1997年舉辦第一屆以來,迄今仍堅持每年舉辦的學術盛會。從「促進儒家及佛家哲學之交會與溝通」之目標,到第七屆延伸到文化哲學的視野、第八屆則以「歷史與記憶」討論歷史、記憶與文化之間的關連性、第九屆的「人權哲學反省」以作為民主和新理念的人權作為討論核心;每年的儒佛會通研討會都能引起國內外學者們熱烈的討論。
本次第十四屆的會議將以「死亡作為刑罰? 跨文化、跨視野的對話」作為此次的討論重點,期望此次之會議亦能獲得與往年相同的好評。
二、目的
死刑一直是獨裁統治整肅異己的重要手段之一。民主轉型後的中華民國如儀批准公民與政治權利公約。其中第六條第四款為「任何被判處死刑的人應有權要求赦免或減刑。對一切判處死刑的案件均得給予大赦、特赦或減刑。」第六款「本公約的任何締約國不得援引本條的任何部分來推遲或阻止死刑的廢除。」則表達廢除死刑的願望。至於延續公約的精神的第二任擇議定書則明定立刻停止執行死刑,並採取必要措施準備廢除死刑。中華民國沒有機會簽署,但是否貫徹公約精神也一樣法制化呢?這引起很多討論。殺人是不對,國家是否不同,因而有權利殺人?還是,不少死刑犯生前的確做過很壞的事,已自動失去生命權?
部分贊成死刑的人往往惡毒謾罵廢除死刑者,這種錯誤行為不足掛齒。政治人物堅持依法行政,卻不對價值對錯表態,認真忘卻法的基礎在價值與道德。死刑議題值得談,除了許多誤解誤論需要被澄清以外,主要是因為它得涉及「刑罰的意義為何?」、「生命權可否因為犯了嚴重錯誤而取消?」、「國家存在之目的為何?」、「加害者、被害者、雙方家屬、執刑者、其他人之間相待的道德價值與做法該如何?國家該扮演什麼角色?」等問題。這些問題的合理答案就用來衡量現有的制度與司法,而不是倒過來。
台灣雖然小,卻是十足多元文化的社會。人不是一個孤立的原子,而是有其文化教養。因此我們期待不同文化背景或視野的人發聲,並且也同時聽到了其他文化或視野發出的聲音。刑罰也非只涉及加害者。多數對於刑罰問題的聲音卻都來自一般社會人士、非加害者。對於未來,我們期待被害者、被害者家屬、加害者、加害者的家屬、執刑者的聲音都有機會出來。也真實成就多元環境中的多元性,讓跨文化、跨視野、跨學科的對話成為常態。
三、預期效益
我們期望我們的會議能從不同文化與視野反省死刑相關的議題,為此議題增加一些新的元素。
四、形式
本次研討會內容分為論文發表、評論、座談會。座談會偏向以深入淺出方式由與談人和會場參與者對話。座談會一之主題仍為「死亡作為刑罰?」。座談會二以影片為座談題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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