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教相傳佛陀在菩提樹下成道之前,曾經學習時沙門集團的苦行法六年之久,發覺無法真正止息煩惱而棄去。在這之前,作為王子的菩薩,在王宮過著欲樂的生活,而始終無法獲得真正的快樂,因此才會離家尋道。佛教藉這個故事,也就是從佛陀的經驗,說明佛教認為解脫之道是離於苦樂兩個極端,故稱之為「中道」。

「中道」的意義,除了消極的說明它不是什麼(既非苦行,也非樂行)之外,在積極方面,他指出了解脫之道的核心,在於煩惱的斷除,而非其他。所謂煩惱,佛教有各式各樣的表列,最簡約的表列法是三毒,即貪、瞋、癡。前二者是喜歡與厭惡的心態,後者是錯誤的觀念。而佛教還進一步地分析,認為後者是前二者的原因。而錯誤的觀念,佛教認為主要是:我見(執取變遷的身心,設想為不變恆常的我)、戒禁取見(對於解脫的原因有錯誤的想法)、疑(對於真理無法確信)。而這三者,又實以第一個為基礎。因為破除我見的人,就不再有戒禁取見與疑,知道怎樣安住無生,趣入解脫。這樣,佛教修練的核心,就是以獲得「五蘊無我」的如實智慧為根本。

以無我智為基礎的修練,接下來的課題就是因著無我智的內化,而有貪瞋的斷除。而無貪無瞋的表現,實質上就是道德的行為。因此,佛教的修行,整體而言,是建立在無執著心之上的德行(初果斷三結,二果貪瞋薄,三果斷貪瞋,四果一切煩惱永盡)。雖然如此,佛教的教化,並不以無我的智慧作為時間上的起點,卻是先教人持戒,即合乎倫理的善行,然後才是無執著的如實智的聞思修證。(三學增上:戒、定、慧)這一方面是考慮到倫理德行是凡夫所需要的,另一方面也是聖者最終要完成的。因此這樣安排修學的次第(「先說端正法,後說正法要」。)

從這個根本作觀察,可以看到,佛教的解脫道與身體的苦行或樂行無關,而以倫理德行為基礎。因此,從身體與欲望的滿足之層面來看,他也可以結合偏向苦行或偏向樂行的生活方式都無妨。(因為無關,所以無妨。)

因此,佛教的修練形式中的身體觀,形成了幅度非常廣泛的光譜。從類似於沙門集團的苦行,如所謂頭陀行,到集體在寺院中修行的人間比丘,到不捨治生產業的居士學佛,都是佛教修行者可能的生活方式。

在這樣的情況下,觀察佛教的修行與身體的關係時,若把焦點放在任何一種具體的或比較佔主流地位的修行技巧,如南傳上座部佛教的「四念處」、藏傳佛教的「修氣脈明點」甚至是「男女雙修法」,以及中國禪宗的「參話頭」、「默照禪」、淨土宗的「持名念佛」等等,往往會發現他們彼此之間顯現出南轅北轍的差異,而不容易在這中間看到這些佛教修練方法的共通點,以及他們共同指向的核心。因此,佛教修練觀的核心問題,可能不在於這些具體的技巧之上──儘管這些具體的修行技巧本身,可能一一都具有極為精彩的內容,值得探討──而在於佛教的修練觀與具體的方法之間,可能存在的一個既有關連,又沒有關連的張力之上。

這種張力,在佛教歷史上一直是明顯存在著的。譬如在生活方式上,印度聲聞佛教派中既有強調嚴守佛陀生前規定下來的戒條的保守派,也有強調「隨宜飲食,隨宜覆身,疾求解脫」的自由派。在中國,從早期禪法的流傳到南宗禪的盛行,惠能門下成功的把「重禪定」的修禪風氣,轉移到「重禪慧」中來,形成了新的典範。而金剛乘佛教,製作出男女相擁、性器結合的佛像,對於強調獨身苦修、貶斥性行為如南傳上座部佛教,應該也是難以理解的吧?

應該這樣說,佛教的修練是在印度既有的俗世欲樂與棄世苦行兩種生活方式的背景下,透出兩種羅網而開出的解脫之道。透出來之後,採取的「中道」,從某種程度上,又以超越的態度,隨順和容許偏於苦行或偏於樂行的生活方式。這就讓佛教的修練方式從這個原點出發,開展出或偏於苦行,或偏於樂行的修練形式,卻只把方法當作手段,而非唯一的手段,甚至是應該最終捨去的手段(「法如筏喻,法尚應捨,何況非法」)。這種對於方法或傳統既利用,又不認為非如此不可的態度,是佛教修練觀中非常值得注意的一個特點。

這也是在上一次討論薄伽梵歌與瑜珈經的傳統、社會與主體性之間的辯證關係時,一個值得參照的例子。在這一點上,佛教似乎對於傳統(文本)與社會,有較大的脫離之力,也就是比較有脫離傳統,重新建構傳統的創造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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