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華信義神學院旁聽一學期的「路德神學」,已經在十二月二十九日上完了最後一堂課。當天,因為和陳老師有約(陳老師請我吃中飯),於是我也參加了這學期以來第一次的早崇拜。進了禮拜堂,發現這裡就是以前李老師帶現代禪同修到信神訪問時,進行第三次宗教交談的地方,心裡多少有些激動。

      在禮拜前,一起上了一學期課的同學淑萍對我說:「要記得你的洗禮仍然有效喔!」我說:「我知道啊!但是如果有人要把我革除教籍,我也沒有意見!」

       這個學期,我因為輔大宗教所的老師認為,我如果要以和路德神學有關的題目寫論文,就應該去對路德神學有基本的認識,所以我就申請到信神來上課。感謝俞院長很爽快的就答應了。課上了一半,情況產生變化,可能沒辦法以此為論文題目了,但是課還是繼續上。

      有一天早上,我有點遲到,進了教室,發現同學們正向老師打聽我這個旁聽生是什麼來歷,既然不是基督徒,為什麼又來上課,而且好像對基督教有些了解。老師要這些神學生,自己下課時問我。我當時簡單的說了一些,說我是「基督徒的爸爸」,因為幾年前,大兒子在崇真堂余慶榮牧師的積極主動的安排下接受洗禮之前,我被動的幫他填了一些資料,到最後關頭余牧師同我說:「還是要徵詢家長的意見!」我說:「沒有人反對!」所以兒子就真的受洗了,而且我也去觀禮了。所以我就成了基督徒的爸爸。

     然後,我又說,其實我自己在高中一年級時(民國64年),當時,新約教會還沒有被迫害之前,在台北很積極的傳教。我在我從小一直生活的三重市的街上,遇見了傳教的人。在對基督教沒有什麼認識的情況下,被暫時的說服,接受了邀請,到街旁公寓的樓上,領受了洗禮。而且是全身仰躺浸入水中的洗禮。當時,我才剛剛開始對於宗教知識的探討,雜七雜八胡亂看了一些東西,既包括尼采的「上帝之死」,也曾被拉去摩門教,被稱為「慕道友」參加了一兩次禮拜。總而言之,那一次受洗,對我而言,是在糊里糊塗的情況下發生的。新約教會的資料,當時讀了一些,所以對於江端儀女士的故事略有所知,對於新約教會用舌頭發出「答答答……」的聲音禱告,稱為之「方言」印象頗深。但是,卻從來沒有再參加過他們的禮拜活動。我說,「至於這個洗禮的有效性,應該是一個有待探討的神學問題。」陳老師當時就說:「我們以後會討論到的。」

      沒想到,過了不久,真的讀到了路德對於洗禮的討論,尤其是嬰兒洗禮的問題。我終於了解,原來在路德的認定中,嬰兒洗禮是有效的,那麼當然,我的那個糊里糊塗的青少年洗禮,也是有效的。

      這件事情帶給一些驚訝與忐忑。從思想與信仰的表達來說,我更多的是一個佛教徒。但基於過去發生的事實,我並不能否認。如果基督因此承認我,我又怎能否認他呢?就像我對余牧師積極促成兒子受洗一事,我並不認為我有反對的理由那樣,誰能拒絕上帝的工作呢?但問題是,從信仰的態度來看,我並沒有資格成為基督徒。我如果真的去了教會,我必定被判為異端。尤其是神學史上那些極為難以了解分判,我私底下多認為異端們的主張也沒有什麼不對,而正統的教義其實也蠻牽強的。更何況,我的自我認同是:我是佛弟子。

     余牧師的師母是我職場的同事。前幾天,我同她說了這事。我說:「但我是與佛有緣的基督徒」。師母的表情,我認為是有點驚訝,也有點不以為然。當然,實際上她什麼也沒說。

     今天,我同一起工作的楊憲宏先生也說了這事,並提到「與佛有緣的基督徒」,他卻很高興。因為,我知道他事實上是一個與佛有緣的基督徒。當然,他對佛教的涉入還沒有像我這樣深。他基本上是一個基督徒,而我基本上是一個佛弟子。所以,對於自己的宗教認同,我覺得應該把「與佛有緣的基督徒」的名稱送給楊先生,而我,應該稱為「不拒絕基督的佛弟子」。這樣可能是最精確的。

     這樣的「混同」不知道會不會給別人帶來困擾?但這是我自己的事。我這樣解決自己的困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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