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教會被擄於巴比倫

 

本篇是路德根據《聖經》檢討羅馬教會所制定的七種聖禮的意義及其合法性,從而打擊天主教會形成的僧侶制度,為更正教的成立奠定強而有力的基礎。

路德在本篇中強調的是,聖禮的成立,一方面表述上帝的應許,另一方面則是人以信仰來回應這個應許。他說:「要牢記一有神的應許,便要有信仰,二者彼此互相需要,若彼此分離,就都不會產生效力。…但若二者併行,它們就對聖禮發生實在和最可靠的效力。」(293)也就是說,一方面是上帝慈愛的典恩,另一方面則是信心的領受。他反對把聖禮的儀式,以類巫術的思維,賦予客觀的效力,也就是說,否定了「在沒有信心的情況下,儀式本身具有神力,能夠赦免罪」的妄想,也否定了把聖禮當作善功的想法。(275)認為這樣的想法和作法是對上帝救恩的褻瀆,他清楚地揭示基督教信仰(福音)的本質,也就是上帝白白的恩典,唯獨信心可以領受。

本篇的論述可說是非常的精彩。在「論聖餐」一節中,路德根據聖經,詳細論證了聖餐禮的本質,辨明了它與儀式之間的主從關係,雄辯地否定了「化質說」的無聊;又辨明了聖餐與祈禱的不同:「彌撒既是上帝的應許,便不是由祈禱所完成,而只能由信仰所完成,但當我們有信仰的時候,我們就必祈禱,行各樣善事。」(278)還有,辨明彌撒不是獻給上帝的祭;並因此辨明了「從壞神父那裡領受聖餐」的有效與「請壞神父代禱」的無效。(283

在「洗禮」一節,路德強調唯獨因信得救之義,且認為由於上帝的應許,乃是不以人的行為為憑的,因此,就記號講論,是一直繼續下去,直到末日復活。不因為信徒有罪,洗禮的權力就粉粹了(288);「洗禮絕對不會喪失權力,除非你自己絕望,拒絕回到它的救恩。」(295)路德在這裡講明了恩典的意義。

路德又根據聖經,以「死亡與復活」來說明洗禮的意義,「藉著洗禮,他和基督一同死,一同復活」(294)。

路德認為,在七聖禮中,真正有聖經根據的,就是洗禮與聖餐。對於告解禮,「它只能算是回到洗禮」(346)。他在最後說:「洗禮屬於人生的開始,和人生的全部過程;聖餐屬於人生的終結和死。基督徒在這可憐的軀殼還存在的時候,就當使用這兩個聖禮,直到他受了完全的洗和力量,離開世界,進入永恆的生命,在父的國裡與基督一同喫喝。」(347)這樣的結論可以說是把《兩種公義論》從另一個角度再次的闡明。

路德在本篇清晰地闡明「唯獨恩典」與「唯獨信心」之義。基督徒真正的功課就是不斷的回到洗禮,也就是在充滿了罪與試煉的人生中,一再地以信心面向上帝的恩典。這對於淨土信仰者思考自己的信仰,也有很大的啟發。

最後,談談一個不重要的話題,即關於在聖餐中,酒與餅「如何變成基督的血與肉?」這個問題困擾著中世紀的神學家,提出了「化質說」及其他種種解釋。路德基本上不理會這樣的問題。這個態度是聰明的。中世紀神學家之所以會有這樣的問題,顯然是出於「實在論」的立場,認為餅是真的餅、酒是真的酒,為什麼變成真的基督的血與肉了呢?這不是違反了「同一律」了嗎?佛教的哲學傳統中,基本上不會有類似的問題出現。因為緣起論,使佛教徒不採取實在論的觀點,而認為事物的呈現是主客觀互相作用而呈現的,並無絕對客觀的本質。著名的「一物四境說」:人類眼中的「」,天人看成「琉璃」,餓鬼看成「血」,魚蝦看成「宮殿」,具體說明這個觀點。因此,當基督拿起餅與酒,說:「這是我的肉」、「這是我的血」時,憑藉信心的人,就當它是基督的血與肉。而這「基督的血與肉」,並不是「拿撒勒人耶穌的血與肉」,也就是蛋白質、脂肪和體液等等,而是基督與信徒立約的象徵物。因此吃與喝,並不是生理的吃與喝,而是靈性的吃與喝。因著信,象徵物就成為充滿意義、飽含力量的具體事物。

事實上,在我們的日常生活中,象徵物憑藉信心而充滿力量的,還有一個例子,例如紙幣。它是象徵的,也是具體而有力的,只要使用它的人相信它是有價值的,那它就有價值,能夠發揮力量。人活在由「心想」構作的世界中,突然討論起餅與酒如何成為基督的血肉,反映的是西方中世紀幼稚的哲學觀。現在應該沒有人討論這種問題了吧?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unjinkr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