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馬來西亞「南洋商報」佛學版主編黎家響先生規劃的問題,談佛教與人權的關係如下:

 

 

2009年國際人權日答問

 

1.佛教的終極關懷是解脫生死,而人權是世間法,兩者如何牽聯?

在「國際人權日」來臨之際,重新思考佛教與人權的關係,是很有意義的。若有人問:「佛教的核心是出世間的,而人權是世間法,二者如何有關?」我建議他先讀一讀61年前,聯合國大會所决議通過幷宣布的《國際人權宣言》。他一定很快的感受到,幾乎所有的主張都是佛陀曾經提倡的。舉例來說,第一條:主體思想:「人人生而自由,在尊嚴和權利上一律平等。他們賦有理性和良心,並應以兄弟關係的精神相對待。」佛陀反對印度的種姓制度,倡議四姓平等,且在教團中貫徹落實。在教義上,「衆生平等,皆有佛性」是大小乘佛教的共同信念。基本精神如此,至於具體的條目,仔細的檢視總共30條內容,都與佛教的戒律之精神(不傷害衆生且進而愛護衆生)全然相符,而且大多已在佛教經典中講到。唯一沒有講到的,可能是「人人都有受教育的權利,教育應當免費,至少在初級和基本階段應如此」這一類更為先進的具體作法。但這幷不是佛教反對的,而是佛教受限于時代背景,沒有想到而已。

由此可見,「人權」在佛教的脉絡中,確是世間法,但是却是與相應于解脫的世間法,也就是「戒」,的精神全然相符的。一個稍有佛學常識的人,應當不會有這樣的疑問,即:「不傷害衆生、悲愍衆生的戒德,與解脫有什麽關係?」因爲它的答案是再明顯不過的了:這是「行所應行」之事,也是「效法佛陀」之事。

 

 

2.以你在臺灣的經驗,臺灣佛教界目前在人權問題上處在何種階段?你個人較欣賞關注人權的臺灣法師或團體有哪些?他們有何特色?

雖然「人權」的理念與佛教的精神是契合的,但是在實踐上,問題的關鍵在于真正能够剝奪人權的,總是有權有勢的組織或個人,如獨裁者、政府、優勢民族、主流教會、大型企業、雇主、父權、夫權、社會偏見等等。因此,捍衛人權的行動,往往意味著要對社會主流價值加以批判,要對權勢者的行為加以拒絕或責難。

從經典來看,佛教確是具備社會批判力的,但是,在漢傳佛教傳統中,似乎比較缺乏類似的批判精神。原因可能是:佛教作爲外來宗教(夷狄之教),在儒家士大夫長久居于主流的社會中發展,使得佛教徒所採取的策略,往往不是根據佛教的精神批判來主流社會,而是在被質疑的辯護中,逐漸形成了儘量不違背主流社會價值的倫理詮釋(例如以「孝道」來解釋「出家」),幷且形成了依附權勢者的態度(如《高僧傳》釋道安:「不依國主則法事難立」),至多是逃避權勢者而成為隱逸(如六祖惠能拒絕武則天的召請),而批判權勢的傳統卻一直沒有明顯的發展起來。

在這樣的脈絡下,1949年以後的台灣佛教界,和傳統的漢傳教佛一樣,基本上是處于被權勢集團所馴化的狀態,對于政治上或社會上人權被侵害的情况默不作聲,最好的回應大多是在不挑戰社會主流價值,也不批判權勢者的情况下,以做慈善事業的方式,爲社會制度帶來的不公,作一些彌補的工作而已。

因此,在台灣,要舉出够格的關注人權的團體或法師幷不容易。這樣說,幷不否定台灣有許多法師或居士,在慈善事業上的成就與貢獻。但這與嚴格意義上的人權工作還是不同。

在當前臺灣佛教,真正值得一提,具有影響力的人權工作者,首推昭慧法師。值得一提的是,昭慧法師、性廣法師及其學團,她們投身人權議題,是從佛教作爲被壓迫者的抗議而發起的,如1989年杯葛「思凡」事件,抗議的是傳統戲曲文化對于佛教尼師的輕蔑與污名化;1993年爲抗議臺北市大安森林公園觀音像可能被拆遷而絕食,幷成功留住了觀音像,也是護教的行動;2001年提出的廢除八敬法行動,則是涉及佛教制度中的男女平權議題。當然,在這之外,昭慧法師及其學團,由于在這些運動中,結識了台灣其他社運團體,而有了彼此合作、相互支援的經驗,因此也隨而介入了救援死刑犯等與人權有關的運動。昭慧法師近幾年又致力于佛教倫理議題的討論,其中頗有關係到人權議題的。

除此之外,筆者所知道的還有自1997年奉達賴喇嘛之命,一直留在台灣弘法的强巴加措格西。他所主持的佛學會主要是對台灣佛教徒宣講《菩提道次第廣論》。格西在講經中,經常勉勵同修,慈悲心的長養應當落實到對于現實社會事物的關心上。受到格西的影響,其佛學會的成員,對于西藏人權議題、緬甸人權議題都曾持續表達過關注,對于台灣社會關注西藏人權議題有促進的作用。

還有,佛光大學宗教系的游祥洲教授,多年來一直幫助從事印度佛教復興運動的英國籍弘法師世友(lokamitra)在台灣的推廣與募款工作,因此對于協助印度皈依佛教的賤民階級爭取平等權利,可謂貢獻良多。游祥洲教授也曾在多種場合爲台灣社會介紹國際上由一行禪師提倡的「入世佛教」(engaged Buddhism)運動,是少數關注此一趨勢的台灣佛教學者。

筆者見聞不廣,前面所列可能挂一漏萬。但總體而言,台灣佛教徒的人權關注,應該還處于萌芽狀態。台灣還沒有正式的以佛教徒爲主的人權團體,也沒有出于佛教信仰的關注普世人權的組織或個人,即其明證。雖然台灣佛教界有豐厚的慈善事業傳統,然而在人權關注上,還遠遠不够,但是後續的發展應該是可以預期的。

 

3.你對越南出家人爲抗議强權政權不惜自焚,有何看法?

四十多年前,越南戰爭時期發生的高僧自焚事件,我的瞭解幷不多,可能無法適當的評論。

如果只從原則來看,爲抗議而自焚應屬于具有爭議的不當行爲。據印順法師所述,佛教的不殺生戒,原是爲制止比丘自殺而制。換言之,佛教幷不鼓勵自殺。當然,佛教幷不全然禁止自殺,如《阿含經》中就有阿羅漢比丘因爲重病請求捨壽,得到佛陀同意的。佛陀本生也曾捨身飼虎,這可以算是自殺。我想,佛教徒的合宜的自殺,應該不離于理智與慈悲的前提;爲了「抗議」而自殺的,可能並不在此範圍之內。在佛經中,可能也沒有爲表達抗議而自殺的事例。

 

4.面對獨裁强權的政權,佛教徒應以何種姿態表達感受?

我認爲,若此獨裁强權爲其本國的情况,佛教徒首先應該忍耐。苦迫的世間,正好是修行的因緣,如達摩《六入四行論》「報冤行」所說。其次,可以在力所能及的範圍內,隨緣隨力改變這樣的狀况,如佛圖澄之勸誡石虎。

若此獨裁强權爲外國的情况,自己雖處于自由民主的國家,則可以本于「不忍衆生苦」的態度,對人權被侵害的人,給予適度的關心和聲援;對於人權明顯被侵害的事例,予以揭露。聯合國《國際人權宣言》的要旨,就在于認知到關注外國的人權情况,是人類和平的重要前提。侵害人權的獨裁者,也畏懼他人指斥他們的行為。他們期待的,是自己的粉飾得到效果,也收買幷期待世人的冷漠姑息。關心人權被侵害的人,就是佛教所說的「無畏施」,也就是讓受苦的人得到安慰與支持。

國際人權組織,無論是「大赦國際」或者「記者無疆界」,他們做的工作主要的就是在報導和關注人權受侵害的事與人。說出真相,幷表達關注,就是最簡單可行的人權行動。我聽住在北歐的朋友說,那裡的居民幾乎每個人都會捐錢支持好幾個人權團體。那些不同的人權團體,主要的工作就是把他們知道的國際人權侵害事件,整理報導給他們的支持者知道,幷經常提出國際人權報告書。

 

5.作爲現代的佛教徒對人權應以何種姿態介入?如何既能關心人權又能兼顧修行?

參與或支持現代公民社會的NGO組識,是佛教徒介入人權議題的最佳方式。如果說,佛教的修行不離「福慧雙修」的話,那麽,關心那些人權被侵害的人,就是長養慈悲,積聚善行資糧的修行了。「慈悲」的反義詞,其中之一是「冷漠」。關心苦迫的世間,那些在逼害之中,哀哀無告者的處境,應是修行者能够做到的。

 

6.試分享你多年在人權路上所經歷的感受?宗教在人權路上給予你哪方面的幫助?

從我個人學習佛法的經驗,李元松老師把「培養現代人的個性:民主、人道、平權、愛心」安置於《現代禪十三道次第》的第二階,是還沒有修學禪定與智慧之前,就可以培養的功課。對於世間善行與佛法的關係,李老師的提法是「行所應行,實無功德」,也就是以無所得之心,實踐隨緣的諸善。這是我所信仰的佛法。我因從事記者的工作,隨緣報導和關注一些人權事件,並參與台灣幾個人權團體的活動,豐富了我的見識,滿足了我的宗教情感,是讓人喜悅的。

 

7.試分享你對達賴喇嘛與一行禪師在爭取人權的表現有何評價?.

達賴喇嘛和一行禪師都是一方面弘揚佛法甚深義,又同時能提倡廣大慈悲行的偉大佛教徒。我覺得何其有幸與他們生活在同一個時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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